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宜作为职称评聘的必需条件
最近,新的评聘文件来了。其中有个新规定:普通老师评聘中一和中高级职称,要有多年班主任工作经历。评聘一级老师,从教以来,要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;评聘高级老师,要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(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)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参加评聘的老师,是几家欢喜几家愁。符合条件的,高兴自不必说。不符合条件的,是愁眉难展,前途一片渺茫。
令人不解的是,在学校担任了一官半职的,不在此要求内。文件规定:校级领导、中层管理人员、团委书记、少先队总辅导员、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。难道说,当了管理人员,就相当有了班主任的能力和水平了,而普通老师没有当上管理人员,就没有班主任的能力和水平? 这不就是明显的“官本位”?怪不得在学校里,大家都想争个一官半职。
查一下以往职称评聘文件, 2011年以前,老师评聘职称,不必有担任班主任经历。2012年至2015年,要求也不高,只提了“根据教育教学需要,服从学校安排,积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”。 这句话,一没有班主任年数限制,二也没有必须得当班主任才能评聘职称的硬性要求。2016年改革,才特别强调普通老师(官员除外)评聘职称要有多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经历。事实上,在基层学校,班主任并不是老师想当就能当。归纳起来,至少三方面显示出这个规定和基层学校实际不符。
第一,和学校管理学生的实际不符。由于多方面原因,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“管”,这就导致随着学生升入中学,女班主任越来越少,男班主任越来越多。因为随着学生年纪越来越大,叛逆性越来越强,违纪的也越来越多。如果说,小学是女班主任占大多数,那么,到了中学,就是男班主任占大多数。因为,只有男班主任,学生才多多少少怕一点。女老师在初中和高中,当班主任的很少。而管理能力不强的部分男老师,也入不了领导选才的视线。所以,在初高中,注定有很多老师,无法当班主任。
第二,和学校学科教学实际不符。各班班主任是从初一就开始确定,任职3年。物理、化学教师初一不带课,被评上班主任的可能性很小,因此在职称评定上有很大劣势。一些所谓的“副科”老师,如史、地、生,由于课时量少,在班级的时间少,学校考虑让这些老师当班主任的机会也少。
第三、和学校全员育人的实际不符。过分强调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,并和职称挂钩,会大大减弱科任老师对班级管理的积极性。一个班级的管理,如果只靠班主任一人,肯定是不行的。每位科任老师,都应是班级管理和教育学生的实施者。把一个班级的管理,单单看成是班主任一个人的事情,这个班级的纪律、成绩,迟早要垮掉。并且,高中即将实行“走班教学”,科任老师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。走班教学,任课教师将是教学班的核心,是教学班中教学、纪律、财物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行政班主任、教学科任老师将同等重要。面对教改的大趋势,职称评聘的标准是不是也要与时俱进,做些变通呢?
职称评聘看的应该是专业技术能力。班主任工作确实很辛苦,也很重要,但完全可以在提升班主任待遇方面做文章,以此来调动老师当班主任的积极性。在职称评聘上作适当倾斜,也是可以理解的,但不能把“当班主任”作为不可或缺的条件。这样,相当一部分优秀普通老师会因此晋级无望,工作还有什么积极性可言?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也会消失殆尽。其负面作用可谓多矣!
知屋漏者在宇下,希望制订职称评聘政策的相关部门,多到基层走一走,了解基层老师的呼声,让职称评聘政策更合理、更科学,在老师的专业成长和教书育人方面,发挥更大作用。
来源:蒲公英评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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